通識英文會考

【通識英文會考相關注意事項】

~校定必修通識英文課程會考成績查詢~

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上路,語教中心將不公告各班會考成績!

會考成績將於會考當週之週四早上寄送電子檔案給班級授課教師!

  1. 成績複查時間:需複查成績之學生,請攜帶學生證於會考當週五16:00前至語教中心查詢;逾期不候!
    (老師與學生的複查時間相同)
  2. 複查地點:圖資大樓3F語文暨國際教學中心
    
  3. 補考截止日:需補考之學生,請於會考隔週一12:00前至語教中心申請補考並簽署切結書。(依當次會考語教中心公告為主)
    (須依學生請假辦法辦妥請假手續、事先告知授課教師與語教中心,並於指定期間完成補考,逾期不得參加補考。)
    *非公、喪、病假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,其補考成績以8折計算。
    

 

~期中期末會考注意事項~

  1. 為維持考試公平性,學生應試須攜帶學生證或身份證正本應考。若監考人員無法查核身份,不得應考;然
    若未攜帶學生證或身份證正本應考者,則當次會考成績將扣除十分計算。
  2. 學生須準時應試,凡遲到逾二十分鐘者,不得進場應試;考試開始三十分鐘後,始得出場。
    
  3. 請務必以2B鉛筆劃卡作答。未於答案卷劃記學號或學號劃記錯誤、劃記非應學生本人之學號,
    經查證後扣除該英文會成績十分。
  4. 學生於考試時,手機請務必關機或調為震動,經監考人員發現有作弊行為者,當次會考成績不列入計分。
    
  5. 會考請假:當次會考請留意學務處生輔組公告,申請通識英文會考,
    需列印完成假單畫面截圖(簽核說明欄均顯示已同意),至語教中心申請並簽署補考切結書。
    *非公、喪、病假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,其補考成績以 8 折計算。
    
  6. 考試期間請各班注意維護教室環境整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