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語教中心】誠徵儲備華語兼任教師數名

◎要求學歷:
具碩士(含以上)學位, 1年以上工作經驗
◎專長條件:
華語教學
◎攜帶文件:
1.畢業證書影本。政府立案之華語師資班結業證書影本(90小時),或教育部核可之華語專業系、所、學程之成績單或學程證書影本。
2.個人履歷表。
3.個人自傳(600-1000字,含動機、教學理念、相關能力等)。
4.其他足以證明華語教學專業能力之相關文件影本,如:教學時數證明、在職證明、語言證明、專業證照等資料。
◎甄選標準:
1.先採取履歷表資格審查。
2.經資格審查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,未通過者則不再另行通知。
◎薪資範圍:
面議
◎其他徵才條件:
具備教育部「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」為優先。

 

聯絡資訊:07-6158000 分機 4248 林小姐
電子信箱: jennylin@stu.edu.tw